比利時,布魯塞爾-歐盟委員會目前進入擬定未來的電動兩輪與三輪車輛技術法規的最後階段,預期2010年第二季完成。此機型認証的新規則,將在目前的L型「電動車」裡,再細分e-bike(speed pedelecs)的兩分項。 歐洲雙輪零售商協會(ETRA)向歐盟委員會提議在內容加上兩分項。其中一項新類別是具備1KW最大輸出功率馬達的踏板輔助自行車,及輔以45公里/小時自動停止馬達的車型 。
第二個部份將被定義為「具一或多個電動馬達、總功率低於1KW,且最高速度不超過25公里/小時的自行車和機械自行車」。此項分類是為了彌補那些日益增多,卻在現行法例下無法歸類的全新車種而規劃,因為舊法令仍將其歸屬於傳統機械自行車。
ETRA宣稱,現行法規不足導致市場引入這些車輛困難重重。同時,這個細項將能涵蓋所有以電動馬達為自身推動力的自行車。
最近ETRA指出了執委會和其他歐盟決策者對於電動自行車潛力的注意。該議題列於 執委會針對零污染和節能車輛會議的綱要裡。迄今為止,歐盟所有與零污染和節能交通工具相關的策略都細細審閱了電動自行車,其中包含了Cars 21,歐洲綠色車輛促進會與2009/33/EC針對推廣零污染和能源效率道路運輸車輛的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