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布魯塞爾– 現在已經官方確定;歐盟理事會已經暫停斯里蘭卡的免稅出口狀態。本消息已於上週六,二月10日歐盟理事會官方期刊中公佈。二月15日條例No. 143/2010中陳述:「該條例應於編修後六個月後執行,除非歐盟在執行日前依據委員會中提議而作出其他調整。」歐盟理事會這項決議所代表的意義是,從2010年八月15日起,自斯里蘭卡進口的自行車均需遵守14%進口稅規定。自斯里蘭卡進口的自行車零件(大多為輪胎)也是從該日期起,必須遵守4.7%的進口稅規定。
斯里蘭卡在2008年是歐盟自行車第四大供應國,2008年總出口量超過700,000輛自行車。歐盟並沒有近幾年自該國進口的自行車零件數量。然而,事實是斯里蘭卡的產業受益於該國免稅出口歐盟(包含自行車、自行車零件和大量其他產品,主要為輪胎),總額為€ 1240億 。
斯里蘭卡享有免稅出口權,源自於該國同意歐盟新普遍優惠制度(GSP)所規定的人權規定。此貿易協議同意降低開發中國家之進口稅。斯里蘭卡享有出口歐盟完全免稅權,因為該國同意執行人權和勞工權、長期發展及良好管理範疇的27項協議。
2009年十月底歐洲委員會收到第ㄧ份斯里蘭卡被控違反GSP人權協議的報告。事後,理事會條例No. 143/2010中載明「斯里蘭卡決定不再配合,或是參與調查。」
歐盟理事會進一步說明: 「在調查期間曾經提供斯里蘭卡機會,但是他們沒有把握。然而委員會認為針對斯里蘭卡的調查已經非常仔細,特別是對於暫時停止的相關決議內容方面。委員會的評估結論是,斯里蘭卡提出的任何論點都不會改變此調查結果,而斯里蘭卡也收到這項告知。」
至於執行該暫停免稅出口權決議的期間內,消息指出: 「若促使暫停免稅狀態的因素不再存在,歐洲委員會則應重新建立針對斯里蘭卡生產產品之特別獎勵措施。」
該國重要自行車出口商,AsiaBike Industrial PVT Ltd.的看法是,即使加上進口稅14%,交易狀況應會維持往常。該公司董事總經理Isthiark Farook說道: 「撤除出口免稅狀態並不會直接影響Asiabike的客戶基礎,因為即使在GSP執行前Asiabike早已和大多目前既有的客戶往來交易。保住客戶源對Asiabike來說並不是個問題,只要我們保護好產品的品質和價格。」
目前歐盟享有GPS Plus(出口免稅狀態)的(其他)國家包括孟加拉、柬埔寨、突尼西亞和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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