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義大利蒙扎(Monza)的當地媒體《Guardia di Finanza》報導,懷疑某義大利公司自2019年開始涉嫌海關違規行為,隨後EPPO便展開調查。
分開進口電動自行車零件
在這起最新案件當中,據聞該公司以未組裝零件及分開裝運的方式自中國進口整組電動自行車,目的是為規避額外的反傾銷稅。據了解,該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間,一共逃稅超過980萬歐元,包含反傾銷稅、關稅及增值稅。
EPPO米蘭辦事處於2023年10月20日提出申請,要求凍結該涉嫌公司的資金5,039,260歐元。義國自2020年7月30日起將公司對此類違法行為的責任納入法律,該金額據了解是該公司自當時起未支付的關稅及相關增值稅加總。今年7月8日,米蘭法院的預審法官接受該申請並對該公司發出一份已生效的凍結令。
法規複雜增加調查難度
EPPO表示,該案所有相關人員在義大利具管轄權的法院證明其有罪之前,均推定無罪。從此可明顯看出,法規複雜性也讓這類數量不斷增加的案件變得難以判定。貿易協會LEVA-EU呼籲制定更明確的法律,防止企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錯並因此被定罪。
據《反傾銷基本法》(Basic Anti-Dumping Regulation)第13條,若歐洲組裝廠使用的中國製零件佔產品總值超過59%或未增值25%,便可能被視為規避行為。
非中國製零件不夠電動自行車用?
LEVA-EU經理Annick Roetynck向本社說明:「許多歐盟境內的電動自行車組裝廠,甚至可以說是全部,都使用超過60%的中國製零件或未增值25%」她續道:「在我們與歐盟執委會的其中一場會議中,他們承認這點,並表示知道『歐盟廠商無法遵守第13條規定』,因為中國以外的電動自行車零件供應不足。」
Roetynck補充說:「而且,海關並非按照《反傾銷基本法》來運作,而是按照《總則2(a)》,所以如果你進口電動自行車零件,可能會被海關視為整組電動自行車,並徵收反傾銷及反補貼稅。關鍵問題是,有沒有辦法讓電動自行車零件進口不被視為整組自行車?執委會有針對常規自行車發出解釋說明,即廠商不應在一個貨櫃中裝放超過1個車架、1組前叉和1個自行車零件。不過這個說明不適用電動自行車,僅針對常規自行車。」
執委會回應
針對LEVA-EU提問,企業應如何自中國進口零件以避免根據《總則2(a)》產生海關問題,執委會回應:「最好的辦法是將零件裝在不同貨櫃,分開運送,且最好透過不同港口。不過,我們仍沒能保證海關可接受這樣的方式,若他們不接受,我們也無能為力。」因此,LEVA-EU認為,目前義大利的這個案件(及歐洲其他相繼出現的案件)可能是錯誤解讀而非故意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