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ic於2006年以電動自行車公司成立時,便開始在亞洲進行生產。作為已在市場上打滾20年的公司,他們相當熟悉貿易規範,也清楚如何與之配合。讓他們感到驚訝的是,他們仍得為2018至2020年於台灣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支付反傾銷稅。
生產移至台灣
2018年針對中國製電動自行車開始實施的反傾銷及反補貼稅政策,造成一波供應歐洲市場的工廠遷徙至第三方國家,其中包含台灣。Bike Europe於2019年曾經報導,工廠移地很快便讓人對歐盟規定的原產地及自製率產生疑問。當時台灣廠商都相當擔心違規,因為可能導致重罰,歐洲進口商也收到關於輸入台灣及其他如柬埔寨、越南和孟加拉等國非法出口電動自行車的警告。
過於複雜的法規
國際律師事務所Squire Patton Boggs資深律師Robert MacLean專攻國際貿易法規、貿易防衛措施、歐盟海關法與合規、歐盟監管法及歐盟訴訟,他亦協助歐洲輕型電動車協會(LEVA-EU)及其成員處理貿易法規問題,他表示:「針對(電動)自行車制定的反傾銷及反補貼規範已變得過於複雜。自行車行業的反傾銷相較其他產業不同,首先是每5年進行一次的審查不斷延長。過去30年,為顧及現有市場上的廠商利益,已多次添加條款,導致市場過度管制。歐盟執委會起初是希望為歐洲公司在市場上創造空間,不過整體市場已擴張數年,此舉已不再必要。」
歐洲生產
LEVA-EU成員近期聚集討論目前在現行法規下面臨的難題,這往往導致他們與海關當局進行討論。對中國製傳統自行車徵收的反傾銷稅自1993年開始實施,數年後,歐盟執委會發現廠商透過半成品或完全拆裝品進口自行車來避稅,因此將徵稅範圍擴大至重要自行車零部件。
LEVA-EU經理Annick Roetynck表示:「遵守規範的歐洲企業得以不需支付48.5%稅收並購買、組裝中國製零件,這都得益於執委會設立的一項豁免計畫。不過,當歐盟組裝的電動自行車量開始成長時,歐盟執委會意識到適用稅收的重要自行車零部件被用於組裝電動自行車。由於最初48.5%稅僅適用傳統自行車零部件,因此按法律來說,這些使用在電動自行車上的零部件並不適用該稅則。」
自製率規定雪上加霜
在執委會針對中國製電動自行車實施貿易防衛措施之時,零件生產已近乎全數移至中國。因此歐洲電動自行車組裝廠必須確保取得豁免或最終使用授權,亦得確保電動自行車使用的中國製零件價值不超過總價值的59%,或組裝電動自行車附加價值的25%。中國過去至今都還是電動自行車的零件、電池和馬達主要供應國。自製率規定對無法從非中國供應商購買一定數量訂單的小企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2020年針對原產地規定的最新修訂也讓規範再度變得更加複雜。
國際貿易之法律建議
LEVA-EU提出的論點為,許多歐洲企業對於組裝電動自行車的中國製零件限制數量的相關法規豪不知情。經營一間貿易或製造公司時,尤其有涉入國際貿易範圍的,經營者應諮詢法律顧問以悉知所有相關面向及影響,確保良好的管理營運。